定義:此行為是指公職人員違反有關規定用公款購買社會產品來滿足需要的行為。
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
(一)違反規定設定、發放薪酬或者津貼、補貼、獎金的;
(二)違反規定,在公務接待、公務交通、會議活動、辦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標準、超范圍的;
(三)違反規定公款消費的。
違法責任
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 。
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
行為解析
該違法行為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違法行為的事實特征是違反有關規定用公款購買社會產品(包括勞務)進行消費的行為。
違法行為的主觀要件是故意。
相關法規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零三條 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消費卡(券)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零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為名變相公款旅游的;
(二)改變公務行程,借機旅游的;
(三)參加所管理企業、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借機旅游的。
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2013年11月18日起施行)
第五十七條 建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浪費的,應當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主要負責人或者有關領導干部實行問責。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未經審批列支財政性資金的;
(二)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違規取得審批的;
(三)違反審批要求擅自變通執行的;
(四)違反管理規定超標準或者以虛假事項開支的;
(五)利用職務便利假公濟私的;
(六)有其他違反審批、管理、監督規定行為的。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負責人或者有關領導干部的責任:
(一)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鋪張浪費、奢侈奢華問題嚴重,對發現的問題查處不力,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
(二)指使、縱容下屬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浪費的;
(三)不履行內部審批、管理、監督職責造成浪費的;
(四)不按規定及時公開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有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信息的;
(五)其他對鋪張浪費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的。
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浪費的,根據情節輕重,由有關部門依照職責權限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離崗位、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處理。
應當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予以收繳或者糾正。
違反本條例規定,用公款支付、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應當責令退賠。
履職攻略
“浪費就是腐敗,節約也是政績。”杜絕違規公款消費,既是對人民群眾勞動成果的尊重,也是維護公職人員廉潔清正良好形象的必要措施。
該行為主要有兩種表現:一是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等活動。既包括組織公款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也包括參加公款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二是違反有關規定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消費卡(券)以及支付各種不應用公款購買的商品、勞務費用。
執法中要注意,該行為有可能是在公務活動中,也有可能不是公務活動,有隱秘的,也有公開的,只要違反規定用公款進行消費即構成違法,在考慮條款適用時,要遵循特殊規定優于一般規定的原則。
通訊員:監督綜合室
重慶兩江新區
? 2020 重慶兩江新區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渝ICP備2020014939號-1
渝公網安備 50011202502943號網站建設:指引科技